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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层检察长务虚会召开
时间:2024-12-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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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下午,全市基层检察长务虚会在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作出的“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部署及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下简称“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思考谋划明年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在深刻理解把握“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部署中转变思路理念。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坚决杜绝“躺平”思想、“佛系”心态。要注意避免陷入三个认识误区:一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不愿作为的误区,“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要学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二是“盲人摸象——摸到什么是什么”不懂作为的误区,要深化数据分析运用,找准影响和制约法律监督质效的“症结”,有针对性地补齐弱项、做优强项,实现数量围绕质量转;三是“刚出蒸笼又上烤箱”胡乱作为的误区,要从工作“盯着数据看”、办案“围着数据转”中解放出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细化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最多评一次”机制,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评查质效。


    会议指出,要坚持准确运用科学方法论,在构建精准有效的“大管理”格局中抓实“三个管理”。一是做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统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更加注重管理与办案在促进司法公正目标价值上的共同追求,达到检察管理机制与检察办案规范有机融合、相辅相成;二是做到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相统一,宏观管理中发现的异常趋势要通过微观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并推动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微观管理中要深剖个案,将存在的共性问题上升为宏观监督管理规则,实现类案治理、全域治理;三是做到案的评价和人的考核相统一,一体落实“三个管理”重在约束机制的建设,打通“管案”与“管人”衔接的环节,以管案促管人,以管人促管案。


    会议强调,要坚持实践特色发展路径,在笃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深化品牌建设。一是突出服务大局的精准度,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大局中思考谋划,特别是要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二是突出人民群众的感知度,要始终把为民司法作为检察履职的宗旨和目标,加强释法说理,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做实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三是突出数字检察的辨识度,要继续突出实战、实效、实用的根本导向,持续巩固深化一批具有丽水检察辨识度的优秀数字检察项目,为强化法律监督提供支撑和动力。


    会议指出,要坚持塑造核心战斗力,在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能力中锻造检察铁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促落实,各基层院检察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站位、直面问题、敢于担当,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二是强化业务素能,以赛比争先促实干,持续开展好赛比争先活动,不断深化导师带徒“青蓝工程”、“处州论刑”品牌课堂等特色载体,着力锻造一支高素养、专业化检察队伍;三是夯实作风建设,以从严治检促廉洁,持续抓实检察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廉洁检察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紧扣主题,聚焦“一取消三不再”,就如何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好“三个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思路、举措和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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