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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4-09-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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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科强就做好本次巡察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云刚作巡察动员讲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献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申金玉、蓝雄、江小东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陈科强指出,要聚焦政治机关定位,自觉落实巡察的政治要求,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巡察的政治内涵,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切实组织开展好巡察工作。要准确把握政法工作规律性特征,深层次查找和推动解决关乎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约发展的共性问题,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巡视巡察政治监督作用, 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陈科强要求,要聚焦巡察目标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配合,做好巡察准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安排和要求,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发表看法,为巡察组了解发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既要“拉下脸”发现问题,又要换位思考,帮助解决问题,同心协力推动巡察工作深化发展。


    刘云刚指出,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将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和政法工作特点,围绕“四个聚焦”,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开展政治监督。全面贯彻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深化运用系统思维,坚持与被巡察单位一起做工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把巡察监督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能。巡察期间,将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把群众路线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意见征求和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汇聚群众智慧和力量,切实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吕献在表态中表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刻认识此次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做到把巡察的过程作为锤炼党性、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全力以赴做好支持配合,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要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与抓好高质效办案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不误。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丽水检察现代化相结合,着力整治阻碍丽水检察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以巡察整改推动丽水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7357899717,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专门联系信箱收信地址:市行政中心1734室(邮编323000),并设有网络举报码。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5年来调离退休的领导班子原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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