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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剑指“被结婚”“假结婚”
时间:2024-07-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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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俗称“被结婚”“假结婚”),侵害个人信息,损害他人结婚登记权利,危害婚姻登记秩序。2022年以来,丽水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冒名或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此类案件26件,有效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被最高检评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优秀特色“小专项”。







          松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撤销陈某被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该案还被省检察院评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一起来看《检察日报》的报道。






          莲都区检察院与法院、民政部门建立协作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可以向民政部门直接制发检察建议撤销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的婚姻登记,妥善解决民政部门自行撤销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不足等难题。






          景宁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设立婚姻登记检察法律服务工作站的通知》,建立涉婚姻案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并加强对外籍人员婚姻登记的管理监督。






          针对冒名或虚假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信息难以确认等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工作,通过调取婚姻登记信息、户籍信息等进行比对,为案件办理提供依据和线索。






    供稿:市院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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