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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社矫——“出得去”也“管得住”
时间:2023-10-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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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能够顺利解矫,真的很感谢庆元和政和的司法部门!”近日,在两地司法部门的见证下,刘某顺利解矫。作为浙闽跨省委托协助监管的首例社区矫正案件,此案对刘某本人和两地的司法部门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刘某是庆元县司法局委托政和县司法局协助监管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庆元县工业园区和政和县铁山镇均有开设竹木加工厂,需经常往返于浙闽两省,其中在政和县铁山镇厂区有员工百余人,算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主。


          2020年5月,因厂内业务所需,刘某为自己及厂内员工购买8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经依法查明均为假证。2022年7月,刘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网络)


          按照现有社区矫正执行标准,刘某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矫,但这样一来,必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今年3月,浙江省丽水市和福建省南平市两地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推动出台《浙闽边界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同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对浙闽边界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县市范围、委托协助监管等做了创新性规定。根据《实施意见》,经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及司法局考察评议,对刘某适用协助监管相关规定,可适当扩大被监管对象活动范围,利于监管有序执行以及保障监管对象的生活工作。负责刘某的铁山司法所专门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微信群,接收刘某动态汇报,并定期走访被监管人工作地,了解实时情况。


    (图文无关 图片来源网络)


          社区矫正期间,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与庆元县司法局几次回访,了解到刘某通常每周有4-5天在政和县厂区,剩余时间在庆元县内,入矫以来工厂维持着正常运营,且效益较好,去年年终缴税达100多万元。“协助监管为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刘某很是感慨。



          正式解矫前,两地司法局对刘某在协管期间的表现进行评议,经监管人员反馈,在矫期间刘某身份意识强,态度端正,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按时报告定位,配合实地走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表现良好。



          实践表明,社区矫正跨省协助监管依托区域协作,打破了地域监督壁垒,成功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也“管得住”。



    来源:庆元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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