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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鬣羚的快乐生活
时间:2022-12-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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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鬣羚 资料图片


          “如今,中华鬣羚等野生动物在百山祖国家公园里快乐生活着,我们很欣喜。”11月28日,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中这样感叹。


          今年3月,福建人黄某从朋友那里得知当前“野味”热销,价格高涨,便想大赚一笔。他在福建省浦城县某山场放置了安装有报警器的猎套,一旦有猎获物出现,手机就会即时收到信息和电话提示。几天后,黄某收到猎套报警器发来的信息。“上钩了!”第二天一早,黄某兴冲冲地赶到猎捕地点,发现猎获物是一只活“山羊”。



          为顺利出手“山羊”,黄某联系上朋友杨某,最终约定以每斤40元、总价5000元进行交易。杨某又联系了刘某、张某,让他们前往福建接货。3月23日,黄某和杨某来到猎捕地点,使用木棍和石头将“山羊”击打致死,随后交给刘某和张某运走。经称重、去毛、分割、分装等一系列处理,“山羊”以每斤100元的价格出售给十余人,获利5750元。剩下的肉及销售所得钱款由杨某等三人进行分配。


          今年4月,外地公安机关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对刘某家进行搜查,发现剩余的肉品,随即向龙泉市公安局移送其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线索。7月29日,案件移送龙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涉案“山羊”为中华鬣羚,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黄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今年10月13日依法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1月17日,龙泉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为更好地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龙泉市检察院特别申请了专家证人——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保护中心副主任叶立新出庭作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华鬣羚已是稀有物种,捕杀一只就有可能破坏种群,甚至造成灭绝。”叶立新说。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黄某等4人分别宣告缓刑,各并处罚金3000元。4人还被判决连带赔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失5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龙泉山林资源丰富,有大量野生动植物繁衍栖息,其中包括黄腹云雉、云豹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5种。野生动物需要更精心的呵护。为此,在龙泉市检察院的提议和推动下,今年8月16日,龙泉市政府发布通告,将龙泉市行政区域范围均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禁止猎捕和从事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与禁猎期的设定,是我们助力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龙泉市检察院检察长周翔表示。




    记者:史隽 通讯员:郑爽 卢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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