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外部监督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五届市委 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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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丽水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巡察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认领整改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整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实施台账管理,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推进。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通过日常督察、定期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松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动力。

    巡察反馈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9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人;制定制度18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存在差距,检察工作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检察护企”工作。从提高办案质效和专项监督成效等方面部署开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理涉民企案件的工作指引》,通过涉企案件提前介入、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全市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二)加大“检护民生”力度与法院、民政、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召开民事起诉工作交流会,就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会议纪要,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络沟通机制。指导督促基层院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办案力度,积极办理农民工讨薪、老年人等民生领域支持起诉案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2025年以来,全市监督虚假诉讼案件21件,发出民生类案件执行检察建议89件。

    (三)强化督办指导制定出台《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对基层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备案审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市县一体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导

    二、关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存在不足,落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建立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制定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培养计划,细化符合实际情况的基层检察室职能配置规定,开展数字赋能行刑正向衔接专项监督行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二)提升刑事检察质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检察质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出处州论刑”“未检业务沙龙等检察课堂,2025年以来已举办5期,由全市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定期开展高质效办理系列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持续推进“评查+X”立体式案件质量评价模式,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完善检委会工作机制、规范检委会工作,保障检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三、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作风建设。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摆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印发《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及时、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形成动态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举措。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谈心谈话,进行廉政风险针对性教育。

    (三)规范检察权运行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司法办案、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并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责清单(2023年)》规定,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专项评查督查,强化对基层院司法办案的监督。

    (四)加强监督管理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通过突击检查、短信提醒等方式,多措并举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监督。开展全覆盖家访,向干警家属赠送廉洁家书,发挥廉内助作用,已开展家访119人次。每半年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内部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促进办案提质增效,2025年以来已召开13次

    (五)促进机制完善。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规定,抓好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在决策辅助、类案指导、学习研究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探索推进失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和担当尽责的深厚氛围。制定出台定期奖励方案,开展2022-2024年度定期奖励评选表彰。

    四、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人才储备机制。对全市基层院编制使用基本情况以及基层院班子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出台《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意见(试行)》,综合干警专业、特长等指导做好人才培养规划。更新完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共43人,加强业务人才培养。

    (二)出台事业人员职称竞聘办法制定出台《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竞聘办法》,明确事业编人员竞聘程序及评分标准。对事业编人员情况进行分析,了解目前岗位履职情况。

    (三)规范兼职审批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组织干警和退休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兼职审批的工作提示》,确保兼职审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院干警因私出国(境)证照均由政治部登记造册、统一保管。

    五、关于“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检察办案过程中的网络舆情工作,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积极宣传全市检察机关促进社会善治、保护生态环境等履职情况。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管好宣传阵地。统筹全市检察系统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做好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的常态化维护更新。2025年以来,已在微信公众号发布86篇推文、抖音平台更新原创视频9个。

    (二)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加快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党建项目品牌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十五项”工作的提示》要求,及时对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提醒,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对新任党务干部进行“一对一”指导。加强党员培养发展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优秀干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25年以来,已有5名年轻干警递交入党申请书。

    六、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检务保障管理。组织检务保障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及时转化学习成果。严格落实车辆管理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登记、调派和管理、维修等流程,确定4家定点维修企业。制定《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培训费管理细则》,规范培训程序。

    (二)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制定“国有资产全面清点、盘亏资产专项清查、资产制度修订完善、资产管理流程优化”整改清单,进行清单式整改销账。修订完善《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流程系统规范资产管理,盘点更新资产信息并贴码管理3059件,更新完善资产卡片1281条。

    (三)优化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制定出台《丽水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使用工作规范》,明确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时,应优先利用快检室对水质、土壤、空气等领域的多项基础指标快速检测。统筹两级院力量,确定土壤重金属、油烟、噪音、空气等统一检测院。

    七、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认真学习各类议事规则,规范召开院务会、检委会等会议。通过调查问卷、思想状况分析会以及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检察干警思想状况引导干警正确调整心理状态,缓解履职压力。

    下一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一以贯之严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全面解决、顽瘴痼疾彻底根治。市检察院党组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一以贯之深抓建章立制,确保制度长效常治、执行始终坚决有力。市检察院党组将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一体推进,注重制度规范优化,推动长效机制落地见效。三是一以贯之实抓成果转化,确保工作效能提升、队伍管理全面优化。市检察院党组将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成果有机融入丽水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三个管理”大格局,激发队伍活力,推动丽水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2219080(工作8:30-18:00)。电子邮箱:418557399@qq.com。邮政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88号;邮政编码:323000

     

    中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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