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依职权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
对同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
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