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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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324日在丽水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过孟超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纵深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为创建“平安浙江示范区”、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打击犯罪保稳定。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06人,起诉3855人。其中,批捕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9人,起诉20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96人,起诉270人;批捕“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21人,起诉1170人;批捕“黄赌毒”犯罪320人,起诉828人;批捕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4人,起诉328人,依法办理了全省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案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

    化解矛盾护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500人,不起诉687人,同比分别上升8%59%。开展涉检信访案件专项清理,化解积案9件。创新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和解促和谐,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37件,为2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9.7万元。青田县检察院成功调解的一起涉侨交通肇事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被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报道。

    多措并举促善治。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对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醉驾案件,统一适用宽缓标准,醉驾案件起诉数同比下降60%。推动简案快办,保障人权,运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3件。持续打造【爱相随】未检工作品牌,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不捕率为28%,不诉率为43%。建立44个帮教基地,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对13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联合市司法局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0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达2万余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70多条。

    二、践行绿色司法,服务绿色发展

    围绕“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的新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

    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把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两级检察院的“一把手”工程,设立全省市级院唯一的生态检察部,配优配强专业力量,赋予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出台保障大花园建设实施意见,在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不捕不诉和生态修复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9人,起诉139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3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人。办理医疗废水、非法采矿等环保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件。督促犯罪嫌疑人补植树木2万余株,放养鱼苗50万余尾,缴纳环境损害赔偿金18.3万元。莲都、龙泉、遂昌、松阳等院开展生态修复的做法被高检院微信公众号、《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为提高全民环保法治意识,在丽水电视台开设全省首个《生态检察》专栏,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普及环保法律常识,推出宣传报道160余期。

    积极服务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保护企业家权益的实施意见,确定每年34日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经济主题活动日”,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百企”活动,走访企业180余家,解决企业司法诉求100余条。建立涉企案件专人办理、优先快速办理等机制,从重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危害企业发展犯罪,批捕29人,起诉110人。审慎办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犯罪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16人。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批捕50人,起诉104人。为防范法律风险,向企业和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

    着力保障惠民安民。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意见,完善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批捕268人,起诉107人。依法办理了全省首例“淘宝代运营”新型网络诈骗案。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批捕起诉强揽工程等犯罪18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批捕17人,起诉6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及时消除泔水猪、网络平台外卖食品等安全隐患。

    三、强化诉讼监督,守护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94人,追捕8人,追诉42人。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见证人违法取证专项监督活动,严防冤假错案,排除涉及见证人的非法证据30份。建立两级院同步审查、基层院交叉审查等机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依法提出抗诉31件,同比增加55%,法院采纳抗诉意见21件,同比增长75%,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肯定。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案件7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再审后改判或采纳建议9件。开展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68件,均被有关单位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法院立案执行282件,执行到位金额375万元。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3件。加大监管场所安全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18次,发现并督促纠正问题112个。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94次,监督收监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服刑人员33名。有3篇经验材料被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转发。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出台系列制度规定,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在全省首创“流程卫士”案件质量全程实时监控平台,及时提醒和预警违规办案问题。引入律师等第三方专业人士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打破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传统做法。

    四、聚力改革攻坚,推动创新发展

    锲而不舍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培育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确定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全力配合纪委做好机构调整、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促进合编、合心、合力。确定公诉部门负责对接监察委员会的案件办理,依法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720人,提起公诉1115人。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14次、司改工作专班会议21次,出台制度文件8个,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5大类21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改革后,全市共有员额检察官164名,检察辅助人员252名,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7%,院均内设机构由13个整合为7个。与司法责任制相匹配的新型办案模式初步构建,入额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线办案成为常态,共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

    稳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建立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开展诉前会议制度试点,召开诉前会议36次,注重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积极推动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有14件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促进庭审实质化。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公开审查批捕案件6件,实现由封闭审查向公开听审转变。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后,两级检察机关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市人大将公益诉讼写入推进创新区建设的决议和地方性法规,云和、松阳、遂昌等地先后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全市共立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4件,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依法履职28件,在全省率先实现监督领域全覆盖。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326万元,收回闲置土地2.6万平方米,关停非法采矿点38个。

    认真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和工作标准指引,明确18个“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事项,办理相关事项1.1万件次。建立服务律师微信平台,主动推送各类信息3351条,提供卷宗电子光盘415张。

    五、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守底线、创特色、创一流”目标不动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传承和弘扬“知行合一、敢为人先、绿色司法、担当如山”丽检精神为主题的院史室建成投用。举办“道德讲堂”,利用“两微一端”推出系列主题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强化示范引领。

    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在全省首创“廉情日志”制度,对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逐项记录、全程留痕。定期推送廉政短信,组织纪律条规知识竞赛和全员考试,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完成基层院司法巡察3个,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察6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作风顽疾。

    更加注重监督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员额检察官定期学习制度,开办丽检讲坛专题业务讲座5期,有800多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检校合作全员培训。编写刑事抗诉和生态检察案例指导,连续两年开展“绿色司法精品案事例”评比,组织“业务标兵”巡回宣讲和两级院控辩大赛,培养专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和智慧公诉辅助系统应用于办案。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检察院就侦查监督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针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制作代表联系卡,建立“丽检直通车”微信群,畅通人大代表监督渠道。向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专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治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有77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化“阳光检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871条,法律文书2447份,重要案件信息35条,丽水检察新媒体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174502条。

    一年来,有70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院表彰,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11次。其中,丽水检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跃居全国检察机关分州市排行榜第一。刑事案件抗诉率、公益诉讼办案数、检察信息等三项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缙云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龙泉市检察院及其驻看守所检察室分别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缙云、松阳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有2个集体和个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莲都、龙泉、缙云、松阳、景宁等检察院办理的16个案件被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或优秀案例。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创新区建设的成效还不够凸显;二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把握不够,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满足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要仍有较大差距;三是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智能化建设步伐亟需加快。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重建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紧紧围绕市委“明目标,树标杆,争先进位大赶超”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继续深化检察改革,着力锻造检察铁军,为我市全力打造绿色发展中国方案的鲜活样板,争当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生态检察,体现服务大局新担当。围绕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和服务生态经济两大任务,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为创新区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认真落实“六严六化”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助力打造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全力护航生态经济发展“持久战”,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保护,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强化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定、安心。

    二、深化民生检察,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盗抢骗”“黄赌毒”专项整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惩治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保障健康丽水建设。加强涉农惠民领域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犯罪,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特色战”。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室工作。探索创新检察环节“枫桥经验”,加强以案释法,化解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善治。

    三、深化监督主业,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线,加快推进监督理念转换、机制转换、动能转换,全面提升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的质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开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检察。深化派驻公安监督试点工作。发挥派驻之江监狱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保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

    四、深化检察改革,培育转型发展新引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开展审查报告庭审化改革和庭审实质化为抓手,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新模式,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助推“清廉丽水”建设。开展未检业务工作统一集中办理改革试点,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特殊保护。继续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五、深化队伍建设,树立检察铁军新形象。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宪法,争做履行宪法使命、保障宪法实施、捍卫宪法权威的排头兵。认真组织开展“争先进位大赶超”主题活动,提振队伍精气神,激发赶超新动力。切实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积极开展“清廉检察机关”创建活动,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起点呼唤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努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全省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案(见报告第 页第 ):指的是公安部交办并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型犯罪案件。具体案情是:20121月至20144月间,被告人史某(杭州人)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或通过所控制账户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造成某股票交易活跃的假象,在诱使散户投资者跟风买入后,再操纵市场拉升股价,并在高价位卖出股票,从中非法获利7500余万元。被告人史某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200万元,非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2.涉侨交通肇事案见报告第  页第  ):是指青田县检察院在审查傅某驾驶三轮车与横穿马路的郑某发生碰撞致其当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嫌疑人傅某认罪认罚且表示愿意赔偿,但检察官发现嫌疑人傅某不仅是低保户、还有一智障哥哥需要其抚养的特殊情况,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被害人郑某的四个华侨子女一致表示,不要求嫌疑人傅某进行经济赔偿,同时还出具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书。青田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涉侨案件绿色通道和简案快办机制,对嫌疑人傅某作出了有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不捕不诉和生态修复标准见报告第  页第  是市检察院为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对生态环境实行最为严格的司法保护,专门制定了不捕不诉和生态修复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把握不捕不诉条件,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嫌疑人,原则上均应予以批捕起诉,对已被批捕的,一般不予以改变强制措施或作不起诉处理。同时,严格规范生态修复工作的开展。

    4.公益诉讼见报告第 页第  ):201771,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该制度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或者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

    5. “淘宝代运营新型网络诈骗见报告第 页第 ):是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表现为一些所谓的“淘宝代运营”公司利用他人不熟悉淘宝店铺日常管理、营销、推广等工作,或者急需淘宝店铺经营配套服务等情况,通过电话、短信或者互联网等途径发布虚假广告招揽客户,引诱他人购买相关运营服务,而在收取有关费用后,不履行或者少履行合同义务,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

    6.流程卫士见报告第 页第 行):是市检察院为进一步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借助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建立的案件质量监控平台,通过对司法办案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办案问题,确保办案质量。

    7.“十个一(见报告第 页第 ):是市检察院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而开展的十项活动: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一次党支部专题学习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次专题辅导报告、一次专题调研、一次院领导宣讲活动、一次“浙检英模大讲堂”讲座、一次服务绿色发展精品案事例评比、一次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一个标准来衡量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成效(即是否想干事、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作为检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成效的主要标准)。

    8.“六严六化见报告第 页第  行):是市检察院建立的一套系统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包括:严厉惩治犯罪的高效化机制、严格落实诉讼监督的常态化机制、严实推进公益保护的法治化机制、严格监督生态修复的规范化机制、严格落实源头治理的长效化机制、严格实施联动保护的一体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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