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4-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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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市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市本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市本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市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市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市本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市本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对辖区内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掌握全市的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市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和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预算(下属单位非独立核算)。

    二、2024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5549.86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5549.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8.91万元,下降10.03%,主要是2024年较2023年基建项目仅需要支付尾款,预算资金减少;数字化项目2023年完工;2024年公用经费规模缩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1.86万元(上年结转26.12万元),占99.1%;政府性基金收入48.00万元,占0.9%。

      (三)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5549.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8.91万元,10.0%,主要是2024年较2023年基建项目仅需要支付尾款,预算资金减少;数字化项目2023年完工;2024年厉行节约,公用经费规模缩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68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29.65万元,占78.0%;日常公用支出685.08万元,占12.3%;项目支出535.12万元,占9.6%。

    (四)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49.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501.86万元、政府性基金48.0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689.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64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1.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6.91万元,下降3.8%,主要是数字化项目2023年完工;2024年厉行节约,公用经费规模缩小。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689.75万元,占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7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343.64万元,占6.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4202.63万元,主要用于市检察院本级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478.1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办理各类案件等工作开支的相关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9.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4.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4.92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3.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4.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68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02万元,下降89.3%,主要是项目2023年完工,2024年仅需支付尾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8.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及其他专业技术用房改造项目尾款。

    (八)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17万元,下降17.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1.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外单位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车购置指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5.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52万元,下降6.6%,主要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9.9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35.1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款):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设施建设支出。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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