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拖欠两年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检察官讲办案故事②
时间:2025-05-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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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者语】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3名丽水检察官结合履职实践讲述民法典办案故事,让读者近距离了解检察机关贯彻民法典的实际行动,感受检察官维护人民权益的履职担当,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今天的讲述人是景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建梅。


    “要是没有你们检察院帮忙,这两年我们真的白干了!”当走出法庭时听到女工们不停地致谢,作为民事检察官的我更加明白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含义。


    寻求帮助的女工

    2025年春节前夕,经景宁县妇联引导,8名从事来料加工行业的女工走进检察机关寻求帮助。还没来得及坐下,女工们便七嘴八舌诉起苦来:“检察官,你可一定要帮帮我们!这些都是我们起早贪黑,一个一个小零件拼出来的辛苦钱,现在老板躲着我们,工资真要打水漂了。叫我们去法院起诉,我们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啊......”眼前这群特殊的求助者,有满头银发的奶奶,也有不怎么说话的少数民族阿姨。看着他们焦急的样子,我一边耐心倾听,一边仔细询问。经初步了解,8名女工均为家庭主妇,文化程度一般、经济条件也不太好,在诉讼方面更是缺乏能力。于是,我们当即决定,要为她们撑腰,启动支持起诉程序。



    寻找“消失”的老板

    在接下来的调查核实中,我发现,虽然女工手中有来料加工点老板张某某出具的工资结算欠条,但仅记载了6名女工的工资情况,另外两位7旬老人刘某、谢某并不在列。而张某某经营的来料加工作坊已停业许久,为躲避债务,其已更换了手机及微信,玩起了“人间蒸发”。如何查明案件事实?经过仔细询问,我了解到被拖欠薪资最多的叶某某曾是加工点的计件员,于是引导她向景宁县检察院提交出勤计件单原件,最终确认张某某拖欠8名女工劳务报酬合计3.4万余元。


    案件事实查清后,我陷入了思考: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额不大,就算被告下落不明,通过诉讼应该也能拿到裁判文书。但这样简单地“一诉了之”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吗?不,我想必须要找到“消失”的老板张某某,最大限度争取兑现,让女工们的辛苦钱真正落袋为安。依托当地山区村落小、亲缘关系交织的特点,我走村串户、多方打听,终于获取了张某某的有效联系方式及可能行踪。在基层干部及乡贤的协助下,张某某最终愿意露面与女工调解,表示愿意支付劳务报酬,但因作坊亏损严重,目前负债较多,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希望能分期给付。经主持和解,女工们与张某某达成和解意向:张某某于春节前先向每位女工支付第一期劳务报酬500-1000元应急,剩余部分于2025年8月底前结清。


    支持起诉护权益

    因张某某未全额支付劳务报酬,女工们均希望形成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2025年2月,景宁县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对女工们提出的有关给付劳务报酬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经充分沟通,景宁县法院准许该批案件缓交诉讼费。在法检共同推动下,以此前的和解协议为基础,张某某与女工们达成调解协议,小案虽小,确有着百姓的大民生。2025年2月20日,景宁县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张某某于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剩余全部劳务报酬。


    案件似乎划上了小小的句号,但我却久久不能平静:这起看似普通的劳务纠纷,背后却承载着8个家庭的生计,关乎着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每一起“小案”,都是群众心中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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