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丽检一例!全省典型案例!
时间:2025-09-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字体:[ ]
  • 浙江省检察机关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

    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抗日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传承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缅怀英烈、崇尚英雄的良好风尚,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全省检察机关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北乡抗日自卫队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案例五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北乡抗日自卫队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抗战期间,丽水一度成为浙江抗战的大后方及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遭受了日军的长期轰炸、地面入侵和细菌战。1942年6月,共产党员刘智明、陈天顺等人在莲都区董弄村成立的北乡抗日自卫队。董弄村董氏民居作为自卫队抗战据点成为了丽水北乡抵御日军侵略的“红色堡垒”,作为抗战历史的重要见证,于2008年被列为莲都区不可移动文物。2021年以来,案涉抗战旧址未经审批被用作经营民宿,导致该旧址历史风貌受损,抗战陈展内容缺失,教育功能弱化。2025年6月,莲都区检察院经立案调查后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编制修缮方案,系统整理自卫队的抗战资料,恢复旧址的抗战主题陈展。与此同时,相关行政机关结合整改工作,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与乡村特色产业的融合联运,推出红色研学路线,推动英烈故事和红色文化在青山绿水间传承。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675

    浙ICP备20023215号-1 版权所有: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