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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借鸡生蛋?却落得个“鸡飞蛋打
时间:2020-08-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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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懂财务制度,混淆个人账户与代管账户的关系,总觉得这是用私人名义开设的账户……”站在被告席上的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总务处主任黄育德回想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源于2018年8月。云和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发现,2017年6月,黄育德因挪用学校师生“一卡通”资金,受到党内通报批评和免去学校总务处主任的处分。

    原来在2014年的时候,学校决定实行“一卡通”用于校内食堂及小卖部刷卡消费,但由于学校不能独立开设食堂账户,便指定黄育德开设个人账户,专门代管师生充值的“一卡通”资金,并负责每月与食堂以及小卖部的承包商进行结算。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黄育德利用职务便利,转用“一卡通”账户资金共计4.4万元。

    “4.4万元?虽然最后收支平衡,但这钱进进出出的,时间跨度又长达3年,金额认定是否真的没有问题?”县委第三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核查。

    经查,在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期间,黄育德从“一卡通”账户实际提取的资金合计为23.9万元,用于房产投资等营利活动以及偿还个人银行贷款。2016年5月,黄育德还清所挪用的全部账款,并主动交代挪用资金问题。

    归还等于醒悟?不!为了减轻处分,黄育德找到学校食堂承包人杨某某伪造了预支食堂资金18.2万元的借款凭据,并假称自己垫付了1.3万元,这才有了“仅挪用4.4万元”的假象。

    2019年7月,云和县纪委县监委对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黄育德涉嫌挪用公款问题进行立案审查。2020年4月,黄育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5月,被云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21850元;同年6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执纪者说】

    云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叶铭亮:

    虽然在案发前,黄育德已将挪用的公款如数归还,但还是让师生的伙食费面临了被侵害的风险,给学校的名誉带来了损害,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公私两个口袋要分清。这起案件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越规破纪。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鉴,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常思为官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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