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益诉讼公告
时间:2023-07-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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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和解协议公告


          本院在陈帮有、杜占武、廖李元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与陈帮有、杜占武、廖李元达成和解协议,现就和解协议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19年4月,陈帮有、杜占武、廖李元成立龙泉市浩通砂石料场(已注销),并非法占用砂场周边林地,致使占用林地被严重毁坏,被占用面积共0.4536公顷(约6.804亩)。
          二、和解协议内容
          公益损害赔偿人陈帮有、杜占武、廖李元等人自愿一次性向公益代表方支付生态损害价值人民币27020.5元(款项已预交)。
          本和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和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东路97号
          联系电话:0578-727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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