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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罗新海涉嫌受贿罪一案当庭宣判
时间:2022-03-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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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24日上午,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新海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龙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罗新海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罗新海退出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罗新海在担任龙泉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龙泉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罗新海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罗新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龙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龙泉市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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