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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检察机关对一退役残疾军人实施司法救助
时间:2021-07-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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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天是建军节,虽然我已经退伍了,但是能在这样特殊的时间收到检察机关的关怀,特别感动,感谢你们!”7月30日,丽水市遂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将3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退役残疾军人巫某华手上时,巫某华感激地说。

    ▲ 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退役残疾军人巫某华(中)家中


          事情还要从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军与被害人巫某华因琐事发生口角,后罗某军打伤巫某华。经鉴定,巫某华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检察官办理此案时,发现巫某华系退役残疾军人。得到该司法救助线索后,检察官多次前往巫某华及其亲属家中、户籍所在地,详细了解情况。据调查,巫某华在服军役期间因公受伤,伤残鉴定为重伤六级。现又因此案造成重伤二级,且由于脑部受到损伤,导致巫某华出现癫痫后遗症,需长期服药,给其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 巫某华的退役证和残疾军人证


          该案虽已由法院判决处理,但对方赔偿的金额不足以保障巫某华的长期治疗。遂昌县检察院认为巫某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2021年7月,遂昌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党委代表、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担任听证员。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救助依据并提出对救助申请人应予救助和救助方式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巫某华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处理决定。


    ▲ 召开检察听证会


          “我们将持续把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申请的司法救助作为关注重点之一,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退役军人、军属走出困境。”遂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远明说。



    (通讯员 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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