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寻·案丨⑰这个“未婚女子”竟是夫妻俩合演的
时间:2022-08-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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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检察开设法治题材

    【寻·案】专栏

    通过镜头找寻检察机关办理的

    极具代表性的案件

    展现新时代检察官的生动办案故事

    以及“为民办实事”的赤诚之心


    网上交友须谨慎,

    露相未必是真人。

    待到真人露相时,

    情财两空悔莫及。


          丈夫用文字聊,妻子用语音和视频聊并线下见面,一对夫妻合伙冒充未婚女性与男网友微信聊天,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两名男子人民币95万余元,且看骗术江湖之“夫妻档”——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2021年7月,金某甲通过某网络社交软件结识25岁的“未婚”女子谢某。网聊中,金某甲对她逐渐产生好感,表示想追求她。谢某提出让金某甲发红包表示下,金某甲于是发送了金额18、88、188元不等的红包。


          之后,两人发展到语音视频聊天,每隔一段时间还线下见面,金某甲因此对谢某的身份深信不疑。此后,谢某以亲人去世、还信用卡、支付房租、律师费等理由多次向金某甲借钱,金某甲先后共转给谢某59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47万余元未还。


          2022年1月,金某甲觉得谢某一直向他借钱,要求谢某写张借条,谢某百般推脱不肯写。金某甲顿觉可疑,多方打听才得知“未婚女性”谢某竟已婚有一个孩子。大梦初醒的金某甲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这个“未婚女子”竟是夫妻俩合演的,而金某甲也不是唯一受害者。原来,谢某的丈夫江某深陷网络赌博,背负巨额债务。江某想到利用妻子谢某的身份信息和照片假冒未婚女性,去社交软件结识陌生男性骗钱。


          江某通过交友软件先后添加了金某甲和金某乙,以未婚女性身份与两人网聊,谢某则配合丈夫给对方发语音和视频,甚至与对方线下见面,以此获取信任。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江某伙同谢某诈骗被害人金某甲、金某乙共计人民币95万余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2022年7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江某、谢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8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供稿:莲都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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