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小检说法】没有越过国境,会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吗?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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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没有越过国境线,我只是在国内拉了几个客人” ,杨某某向检察官辩解道。在中缅边境中国一侧驾车运送乘客,没有跨越国境,会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吗?一起来看丽水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请听【小检说法】。

         “大湾江旁边加水站有人要到沧源机场,电话XXXX”,2019年10月12日,杨某某在微信群收到这样一条消息。“大湾江”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与缅甸仅一江之隔。


         看到来了生意,杨某某立即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将人送到目的地可以拿到650元的“运费”,杨某某应允,双方默契十足。随后杨某某驾车前往约定地点接上三名“乘客”,而这三名“乘客”正是当天在“蛇头”安排下,通过爬山路、坐小船从缅甸某区非法入境的张某某等人。作为非法入境的最后一程,杨某某将三人送至沧源机场,并收取了“运费”650元。

    ▲ 红色为国境线


           2020年6月,杨某某被浙江省云和公安机关抓获。经查, 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杨某某明知他人欲非法偷越至缅甸或非法入境回国,伙同在境内外的人员共同运送他人偷越中缅国境,共计11次20人,其中杨某某负责国内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至沧源机场路段的往返运送。到案后,杨某某辩称“我就是在中国境内送一下人,我没出国境。”


           近日,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云和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醒

          帮助不法分子偷越国(边)境,无论本人是否穿越国(边)境,均涉嫌犯罪。出入境人员应办理合法证件、合法出入境手续,走合法通道。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从国外入境,更应严格遵守国内的法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切莫害人害己。




    供稿:章锣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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