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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两级院检察长包案,成功化解30年信访积案——《检察日报》今日报道该案
时间:2021-10-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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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毛伟利 章韶兵)“压在心头33年的石头该放下了,我自愿息诉罢访。”日前,在浙江省遂昌县检察院,信访人周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至此,这起持续近30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得以化解。


      周某幼年丧母,父亲含辛茹苦将他抚养长大。1988年,父亲突然被人杀害,周某便开始追凶。1990年公安机关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1992年法院一审分别对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罚;1993年浙江省高级法院将该院发回重审,由于证据不足,此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周某对这一处理结果不满,近30年来向各级检察院包括最高检进行信访、申诉。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清理重复信访专项活动,最高检将该案交给丽水市检察机关办理。丽水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该院代检察长吕献、遂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易远明包案的信访办案组。


      办案组调阅了全部卷宗,到33年前的案发地走访,与当年参与案件办理的公安干警、检察官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并多次接访当事人周某,耐心倾听他的诉求,一一进行回应。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办案组经研判认为,周某多年信访的主要心结是对发回重审后改变一审有罪判决不理解,同时认为可以通过新技术手段获取新证据查获真凶。虽然在周某信访申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也曾多次释法说理,但没有全面向他展示、分析案件证据。因此,通过公开听证厘清案情、分析证据显得尤其重要。


      鉴于此,丽水市检察院、遂昌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省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原办案人员等7名听证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办案组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重点阐述了该案诉讼过程中法律法规对证据要求的变化。浙江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洪翔作为法医专家就该案的证据问题发表意见,认为该案发生在33年前,基于在案证据情况,现代刑侦技术手段不具备使用条件。


      “对你的遭遇我们都很同情,但办案机关已经尽全力了,希望当事人能放下,不要再进行信访申诉了。”听证员们给出了一致的评议意见。


      “今天的听证解开了我很多疑惑,作为被害人家属,我也要接受事实。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我愿意息诉息访。同时非常感谢两级检察院为我父亲的案件付出的努力。”周某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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