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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青田“检侨之家”越洋架起连心桥
时间:2021-09-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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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吴攸


      背上行囊,远赴欧洲,十八载未曾回乡,只因手上那份用他人姓名申领的护照。今年春节前,华侨常回鄉(化名)想堂堂正正地回家过年,便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于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移送至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边是常回鄉想安心过个春节的愿望,一边是过年在即时间紧迫的情形,青田县检察院决定启动涉侨案件简案快办机制。通过认真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和特定背景,仅一天,青田县检察院就依法对常回鄉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个春节,是我近20多年来过得最安心的一个春节!这几天在家里,我吃得好、睡得香,一家人其乐融融!”春节假期最后一天,常回鄉打电话告诉承办检察官。

      像常回鄉这样放下沉重的思想包袱顺利回家的故事,在青田“检侨之家”平台并非个例。

      青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莉芳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自2018年7月与青田县侨联共同成立‘检侨之家’以来,我们通过一支33名海外联络员的队伍、8处海外联络站、侨联海外华侨联络微信群内3000余名华侨,全面收集海外华侨的司法诉求并积极回应。并且同步运用‘互联网+’线上检侨平台,开展跨洋调解、跨境询问、视频举报和申诉等涉侨检察工作,积极向海外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


    数字赋能跨越千山万水


      在青田检察院“检侨之家”涉侨检务海外远程视频询问室,检察官正向某民间借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提起申诉的受害人进行调查核实,实现“面对面”交流。


      案件中,包某某实际向案外第三人王某某借款150万元,但应要求签下借款180万元的合同和收条,合同、收条上均载明15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时,包某某因护照签证等原因没有回国出席,也没有将这些情况向法院反映。


      按照传统询问方式,对当事人需要当场询问,这给远在海外的当事人带来了很大不便,也给检察办案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便于了解具体案情,提高诉讼效率,青田县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解决包某某无法回国当面申诉的问题。


      调查核实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向当事人出示了相关资料,认真询问有关案件情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回复。询问结束后,检察官与海外当事人认真核对询问笔录,海外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拍照发回,视频连线结束后再纸质打印签字认可邮寄回国内,完成核实过程。


      完成核实后,青田县检察院向青田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帮助受害人解除其30万元虚假债务,切实保障了侨胞权益。


      在海外联络站和联络员的支持下,青田县检察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功能,通过QQ、微信、钉钉等搭建远程视频工作平台,跨越千山万水,有效破解当事人“维权难”等问题。比如通过探索建立“原件邮寄归国受理+视频在线确认”的方式破解申诉难问题;通过“在线取证+同步录音录像附卷”破解取证难的问题;通过“在线调解+委托确认”破解线下调解难的问题。


    “枫桥经验”让和谐传万家


      海外华侨漂泊异国他乡辛苦挣钱,留在国内的老人孩子尽管在物质上不短缺,却缺少了关爱和陪伴。那是一个深夜,青田县一户住宅冒出滚滚浓烟。幸亏邻居及时发现报警,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点火的老人姓徐,来自一个华侨家庭,三名子女两个在国外。事发当天,徐某因琐事跟老伴发生激烈争吵,在国内的女儿闻讯赶来,劝解无果后,把母亲接走了。老伴的突然离开,让徐某的心情跌落到谷底,于是他用打火机点燃了家里的书本、被子、衣服……


      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走访案发现场后认为,该案由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徐某一时冲动放火,经家属及邻居及时扑救,未对周围群众生命及财产造成实质侵害,且其本人悔罪态度较好,如实坦白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在多方了解听取公安机关、县侨联、社区居民、人大代表等意见后,结合徐某本人已达75周岁且生活无法完全自理的状况,青田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不批准逮捕不是最终的目的,如何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疏导和帮教工作是真正案结事了的关键。


      为此,青田县检察院通过海外联络员与徐某身在国外的儿女取得联系,并通过“检侨之家”远程视频系统组织徐某国内外家属通过视频化解矛盾,落实社区、邻居、家属的监管帮助计划,为老人提供更多的日常关爱和养老服务。


      近年来,针对青田“家家有华侨,人人是侨眷”的特点,青田检察院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侨联和侨领独特优势,主动借助海外联络员和热心侨领在涉侨检察工作中的联络员、和事佬、中间人作用,开展释法说理,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侨乡特色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



    护航侨资侨企健康发展


      “有你们在,我们回国投资,安心!”葡萄牙华侨单某某和西班牙华侨周某某专程赶到青田县检察院,对依法办理案件挽回企业损失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原来,单某某和周某某均是青田县某酒店的投资人,然而在对酒店财务进行审查时,他们发现酒店2017年柴油(供暖供热)费支出竟比2016年增加了40余万元,但酒店在2017年曾有几个月停业装修,多使用出来的柴油哪里去了?


      股东们报案后,经调查,酒店工程部经理刘某刚利用职务便利,与负责押运柴油的陈某清、油罐车司机刘某军内外勾结,在为酒店运输柴油过程中私自盗卖油罐车内柴油。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3人先后盗卖柴油20余次,共计80余吨,造成酒店直接经济损失45万余元。


      该案移送至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专案组迅速启动涉侨工作机制,认真审阅核实案件材料,充分论证犯罪嫌疑人刘某刚作案具有充足的“职务上的便利”,充分论证了刘某刚等人涉案“数额较大”。最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检察机关将案件定性从“盗窃罪”改为“职务侵占罪”,精准打击了损害侨企权益犯罪。


      针对案件反映出的该酒店管理问题,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与身处海外的酒店股东联系,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帮助酒店“亡羊补牢”。检察机关用一系列实际行动让回乡投资的海外华侨感到“安心”。


      早在2016年,《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华侨侨资安全、优化侨企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强化侨资侨企权益保护。一直以来,青田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涉侨检察“最多跑一次”改革,出台涉侨检务工作指引,和侨联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涉侨案件办理新模式,通过“检侨之家”实时线上办理,有效破解了涉侨案件“办理难”的问题。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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