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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特辑】让我们成为守护母亲的法治力量
时间:2022-05-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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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孩子来说母亲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可也正是因为有了孩子这根软肋母亲又是脆弱的如果说守护孩子的是母亲那么,就让我们成为母亲的守护者保障母亲合法权益丽水检察一直在行动!


    谢谢,谢谢你们!不仅帮我讨回工资,还给予我救助,帮我解决困难……”3月12日,当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交到毛某某手里时,她哽咽着说道。


    事情要从一个妇女工作群说起。2021年3月4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浏览该县妇女微信工作群时,发现凤凰爱心协会志愿者在群里咨询如何追讨欠薪问题。


    经了解,单亲妈妈毛某某被欠薪,一直追讨无门,检察院工作人员立即将线索移交民事行政检察科,并引导该志愿者及毛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同日,检察院收到毛某某支持起诉申请,并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检察官向毛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经进一步核实,毛某某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县城某商场的一音乐清吧负责保洁工作。但其除了收到9月份的工资外,剩余的5100元工资该清吧老板一直拖欠不付。毛某某多次催讨,老板出具一张欠条后即“人间蒸发”,追讨无门的她只能选择默默等待。

     

    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毛某某的家庭情况让承办检察官感到揪心。丈夫多年前突然不告而别、杳无音讯,自己独自承担起抚养一双儿女的重担。文化程度不高的她只能四处打工维持一家三口的基本生计,生活拮据。


    此外,检察官在代为搜集证据中发现,该清吧老板在商场尚有一笔解除合同费用未领取。遂立即指导毛某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由检察官个人代为垫付了保全担保金。


    3月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指导毛某某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出具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该清吧老板当庭兑现拖欠的5100元工资。针对毛某某的困难情况,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000元。


    “没想到检察机关还有支持起诉的职能,这是切切实实为弱势群体‘撑腰’”,该县凤凰爱心协会的志愿者毛荣娟说道。


    下一步,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将联合该县民政部门、妇联进一步排摸弱势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线索,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我终于能看女儿了。一年多没见,实在是太想她了……”3月15日,小芬(化名)哭着向检察官道谢。在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这起探望权纠纷案经调解结案,依法保障了离异母亲小芬的探望权。

     


    2021年,小芬与丈夫刘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6岁的女儿小然(化名)由刘某监护,小芬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离婚后,小然被父亲刘某带去了外地。


    “我多次提出来想看看女儿,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小芬说,之后更是连微信和电话联系都被切断。因为婚前的各种矛盾,再加上分隔两地等原因,小芬近一年没见到女儿了。


    2022年1月,小芬向庆元县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并于3月向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离婚后,跟女儿分开的每一天我都在想她,怕她生病、怕她孤单,更怕她以为妈妈不要她了……原先让她跟爸爸走,是为了让她有更好的生活条件,但我没想到会连陪伴她成长的机会都失去了。希望检察院能够帮帮我。”小芬声泪俱下地说。


    庆元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受理小芬的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决定支持小芬起诉,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开庭前,法官邀请办案检察官共同先行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刘某对小芬要求探望孩子的诉求依然十分抵触,认为前妻的频繁探望会影响女儿的情绪,耽误其学业,不利于女儿的成长,同时也担心前妻会乘机将女儿带走。


    针对刘某的心结,检察官和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刘某终于松口同意前妻探望女儿。但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具体问题,双方又相持不下。小芬要求除了平时的周末探望以外,寒暑假可以将孩子带在身边共同生活;但刘某只同意孩子在周末和前妻单独相处一天。调解现场,面对刘某的坚持,小芬一度情绪崩溃,放声痛哭。


    面对僵局,检察官和法官一边安抚小芬的情绪,一边继续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做双方工作。“定期让孩子与母亲团聚,有利于弥补家庭解体给孩子造成的感情伤害,而且成长过程中不缺位的母爱和父爱也能让孩子形成更健全的人格……”这样一番为了孩子的劝解,终于让这对父母都作出退让,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孩子学业的情况下,小芬每周末可以跟孩子相处24小时,寒暑假分别可以跟孩子一起生活一至两周。


    至此,这起探望权纠纷调解结案。目前,小芬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按时行使探望权。


    5月开工的第一天,一则跨越近半个中国的电话在龙泉市检察院响起,电话那头的女声激动不已,“检察官同志,我最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工资虽然不高,但起码是一份收入,孩子也去上学了,一切都好!”


    这则电话的起因,还要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说起。


    2021年11月,家住河南的孙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龙泉道路上,突遇对向行驶而来的由季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甩尾,二车碰撞后造成孙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季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造成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龙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于2022年1月就本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季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子虽然判了,家里的“顶梁柱”却倒了。所有养家重担一下子全压在了孙某的妻子邢某某肩上,家里还有两个正在读小学的子女、身患重病的母亲、四级残疾的父亲,而邢某某自己不仅没有工作,更是一名甲状腺癌患者。保险赔付一时之间无法到账,但家庭成员看病吃药、子女学费、办理孙某后事一件都不能耽搁,样样急需用钱,这可愁坏了邢某某。


    检察官在了解到邢某某的家庭困境和当前急需用钱的处境后,立刻通过浙江检察APP对远在河南的邢某某进行远程调查核实,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开展司法救助。经集体讨论,龙泉市检察院决定予以邢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八千元,以解邢某某燃眉之急。


    2022年4月,八千元司法救助金打至邢某某账户。单亲妈妈邢某某——这个困难家庭的新“顶梁柱”也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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