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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减刑六个月!
时间:2022-08-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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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5月,龙泉市检察院就雷某某见义勇为行为是否构成重大立功、是否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等召开听证会,会后发出了提请减刑的检察意见书。近日,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雷某某减刑一案开庭审理,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十个月。



    惊险时刻!高速路上见义勇为


          雷某某于2021年3月在一起刑事犯罪中起到帮助作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社区矫正期间,因从事药材批发收购生意,经龙泉市司法局同意,雷某某被允许在龙泉市至福建省南平市范围内跨县市活动。


          2022年3月4日,雷某某从福建收购完药材,开车行驶在福建建瓯市至龙泉市的高速路上,突然看见前方黑烟滚滚。他缓慢降低车速,将车停在路边的应急车道,发现黑烟的源头是一辆白色汽车,已基本被烟雾笼罩。



          车上或许还有人!雷某某没多想,和另一位停下的车主一起跑向事故汽车,二人用脚拼命踢踹被上锁的汽车前门,大概踢了几十下后,车门被踹开,滚滚浓烟迎面扑来。驾驶座上坐着一位男子,脸部已被烧伤,整个人意识不清。雷某某立马将该男子从驾驶座上拉了出来,搀扶着他向安全地带转移并询问车上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在得到否定回答后,雷某某拨打了120。

          3、4分钟后,着火车辆爆炸。
          “我当时救人的时候没想太多,就冲上去了,”检察官询问时,雷某某说道:“后来回到车上想想有点后怕,不过把人救出来了就算没白忙活一场。”

    后经医生检查,该名司机的肺部已经被车内的浓烟和有害物质熏染成黑色,如果当时未及时将司机救出,就算是后续车辆没有爆炸,司机也会凶多吉少。


    掌握线索,及时开展减刑工作


          4月28日,建瓯市公安局授予雷某某见义勇为证书。



          龙泉市司法局以“见义勇为”提请减刑,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受案后,龙泉市检察院查看了现场视频录像、对雷某某进行询问、向建瓯市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多方求证,认定雷某某具有“见义勇为”的立功情节,拟作减刑处理。


          5月26日,龙泉市检察院就雷某某减刑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人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简要概述雷某某见义勇为经过,就雷某某见义勇为行为是否构成重大立功,是否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听取听证员意见。


          “见义勇为这一行为充分体现了社会正能量,并且挽救了他人性命,我认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予以减刑。”听证人员对雷某某的行为是否可以减刑纷纷表示同意。


          结合案件事实和听证会结果,龙泉市检察院向龙泉市司法局发送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雷某某提请减刑的检察意见书,由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定。


    个案延伸,规范管理呵护民企发展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也注意到了包括雷某某在内的一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需要频繁进行跨县市活动,但也存在请假手续多、批准难等困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月底,龙泉市检察院经过前期摸排、走访调查、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联合龙泉市司法局出台《龙泉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旨在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探索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截止目前,已有6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审批。
          《管理意见》的出台简化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部分手续,也对因生产经营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外出的做出相关规定,允许社区矫正对象可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申请,经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外出,并记录在案,后补办相关手续,最大限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求。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在外出活动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得超出申请地范围、不得从事与申请事由不相符的活动。社区矫正对象需按规定及时通过浙江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报告位置信息,再由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对人员的实时、动态监管。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进行监督,发现社区矫正机构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来源:龙泉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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