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公告
时间:2021-06-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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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云检民公告〔2021〕20001号


          本院在办理蓝裕来、胡仙余滥发林木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过程中,公益损害赔偿人蓝裕来、胡仙余对其滥伐林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无异议,与本院签订公益损害赔偿协议,自愿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及相关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14705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三十日。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279号

          联系电话:0578-5520017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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