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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树长+检察长”共同守护“绿色活文物”——浙江景宁:从一案出发推动形成全县古树保护常态化机制
时间:2021-08-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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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检察官对受损古树进行现场查看 任昱莼摄


      本报讯(记者陆青 通讯员吴景)“见证了几代人成长的大树就这么没了,确实心疼。”近日,在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人民中路“大树脑”路段,一棵古树被拦腰截断,一时间,景宁人的朋友圈都被此事刷屏。


      据悉,今年6月4日凌晨,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违规驶入人民中路“大树脑”路段,将一棵树龄200余年的枫杨古树拦腰撞断。目前,该古树仅剩三根幼枝存活,主干已被切除。

      事故发生后,景宁县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派出公益诉讼调查小组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并与公安机关一起商讨古树损坏价值评估、赔偿责任认定等工作。


      经查明,牵引车司机罗某因第一次来景宁不熟悉路况,再加上夜晚光线不好没注意到路边禁令标志,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现交警部门已对罗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罗某也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开道歉。


      由于罗某的行为对古树造成了不可修复的损害,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相关规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8月5日,景宁县检察院就该案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公告,公告期为30天。


      此外,该院还向县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古树保护管理,为古树设置围栏,在道路显著位置设置保护标识,解决古树周围的路面硬化等问题。县住建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研究整改,截至目前,“大树脑”路段上的古树均已设置了围护栏和相应的保护标识。


      “单纯针对个案发检察建议远远不够,县域内还有很多古树也亟需保护。”办案检察官陈文娟说,该院联合乡镇(街道)和林业主管部门对县域内百年以上的古树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仍存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不到位、管理保护措施不实、行政执法威慑力不足等3大类42个问题。


      为了形成对古树的常态化保护,该院探索建立“树长+检察长”机制,从当地村民(社区居民)、网格员、志愿观察员中选定一人担任“树长”,负责古树的日常巡查、问题反馈等保护管理事宜;同时确定一位检察长(或副检察长)负责该古树保护的法律监督工作。同时,建立“一树一码一专家”管护模式,为每棵古树制作“电子身份证”,扫码即可查看古树的基本情况、保护现状、养护人、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并为每棵古树指定一名专家进行对接,针对树的生长状况量身定制保护方案。探索设立公益保护基金,推出乡贤认养制度,倡议社会团体、各界人士以独资、联合等多种形式认养古树,鼓励出资,增加古树名木保护经费。


      “下一步,我们将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意见,以法为盾守护‘绿色活文物’。”陈文娟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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