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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
时间:2021-07-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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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正值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二周年之际,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落实省委《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快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丽水、平安丽水建设作出了部署。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培书出席会议并讲话。丽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吕献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八家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府办、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及市生态、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等2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省委《意见》实施两年以来丽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等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会议指出,2019年7月,省委《意见》出台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规范自身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质量效果,为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助力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贡献了智慧力量。


          会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法律监督意识。


          当前,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环境、安全等方面有了更新的需求、更大的期待,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法律监督在服务保障“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建设、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助力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


         二是苦练监督内功,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立身之本。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扛起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要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服务保障大局,做到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创新创优,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数字赋能,狠抓队伍建设。


         三是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浓厚法律监督氛围。


          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各部门要站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积极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良好条件、创造良好环境。要凝聚思想共识,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监督、积极配合监督。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专业支持等工作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履职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有关单位自觉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供稿:邱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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