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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问诊“薄弱点”,开出务实“科学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基层院“互帮互助”工作
时间:2021-05-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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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推进在全市检察系统内开展与工作相对薄弱院“互帮互助”工作,通过取长补短,助力基层检察院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丽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基层检察力量,近日,市检察院制定《丽水市基层检察院“互帮互助”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确定以下结对关系

          市院统筹指导,莲都区院、青田县院、景宁县院3个基层院组团结对互帮互助;龙泉市院、云和县院、庆元县院3个基层院组团结对互帮互助;缙云县院、遂昌县院、松阳县院3个基层院组团结对互帮互助。


          互帮互助内容

          思想政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建设等,着重强化党建队建、司法办案、检察文化、数字检察以及检务保障等交流互助,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双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互帮互助工作方式

          院党组统筹领导、组成专项指导组、建立业务互助机制、建立人才互助机制、建立党建互助机制。



          5月11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就“互帮互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院要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帮互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把互帮互助作为建设优秀基层检察院的具体举措抓好抓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市两级院要把互帮互助工作作为深入加强基层院建设的重要载体,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抓实。互帮互助院要积极主动、正视问题、发挥优势,挖掘自身特长帮助结对院,吸收结对院优点补足自身短板。相对薄弱院要杜绝等靠要思想,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坚决扛起消除工作薄弱院重任。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基层院要认真总结互帮互助工作,及时上报互帮互助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市院要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互帮互助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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