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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应建勇同志学习
时间:2022-04-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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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市委政法委下发《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应建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应建勇同志学习活动。



    应建勇


          2022年1月10日,应建勇同志因糖尿病并发腿部感染住院治疗,2月22日病情加重抢救无效离世,年仅58周岁。


          应建勇,男,浙江丽水人,1963年7月出生,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为莲都区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应建勇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8年,先后在莲都区法院城郊法庭、执行局、刑庭、行装科、民庭等部门工作,历任执行局副局长、民庭副庭长、行装科科长等职务。他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一心扑在执法办案、为民服务的最前沿,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勇担重任、甘于奉献,曾荣获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区直机关先进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应建勇同志不幸离世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丽水市委多名领导先后作出批示。4月2日,中共莲都区委追授应建勇同志为“莲都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应建勇同志是新时代人民法官勤勉履职、忘我工作的优秀典型,是全市政法系统坚毅笃行“丽水之干”的杰出代表,是我市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为全市政法干警树立了榜样。


          为大力弘扬应建勇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应建勇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


          学习应建勇同志忠诚使命,坚毅笃行“丽水之干”的政治本色


          应建勇同志是一名有着35年党龄的老党员,始终坚守党的信仰,初心不变、本色不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禁令,恪守法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他把对党忠诚落实到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把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对审判事业的深厚感情融入到普通琐碎的日常工作上。患糖尿病20年间,一直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坚守审判岗位,勇于担苦担难担重,以实践实干实效展现共产党人的担当和斗争精神。近10年来,办结各类案件3500余件,年均办案数高出全市法院法官均值69%,高出莲都区法院法官均值28%。


          学习应建勇同志追求卓越,永做新时代“挺进师”的进取精神


          在审判岗位上,应建勇同志始终做到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坚持“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更新各类知识储备,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扎实的业务水平和过硬的司法能力办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2021年,在忍受糖尿病系列并发症折磨的情况下,仍坚持办理案件近300件,严把办案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服判息诉率达91%。作为庭室最年长的法官,他主动响应全域数字法院改革,积极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办理案件,探索有力有效破解影响执法司法质效瓶颈制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18年获中国法院网“全国优秀直播法官前三百”,列全国第53名。


          学习应建勇同志脚踏实地,甘当人民“老黄牛”的为民情怀


          应建勇同志38年如一日,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主动担当重任、勇于攻坚克难、恪守法官职责,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即使在临近退休,也从未提出减少工作量的要求。他善于做群众工作,耐心做足释法析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2021年案件调撤率达到83.77%。2021年,因眼部疾病住院手术,术后还未完全康复便主动返回岗位继续工作,在两次住院间隔的2个多月中还有21天在加班。2022年1月10日住院后,仍然以电话沟通的形式调解案件,成功督促某民间借贷案件被告自动履行债务52万元。


          《决定》要求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把开展向应建勇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当前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结合起来,与不断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平安丽水”“法治丽水”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方式和载体,深入学习宣传应建勇同志先进事迹,营造学英模、见行动、比贡献、争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应建勇同志为榜样,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自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守牢“红色根脉”,笃行“丽水之干”,弘扬担当精神,锐意开拓进取,积极投身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平安丽水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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