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三敢三比”丽水之干大比拼】李芬:以初心践行使命,以实干笃定前行
时间:2020-09-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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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三敢三比”争当“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先锋人物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方案,9月7日起,“丽水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分批刊登两级院推荐的候选对象先进事迹,以此为契机,激发检察干警自强不息的志气、开拓进取的锐气、奋发图强的勇气,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展现检察担当。



          李芬,莲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全省公诉标兵、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辩手,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0年因防疫工作突出被市检察院通报表扬。


          东汉著名书法家、文学家崔瑗说,“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意思是做一件事只要持之以恒,久而久之自会芳香四溢。李芬将之视为座右铭,扎根基层检察一线,敢为先、勇担当、善作为,兢兢业业、久久为功,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全省“公诉标兵”,又从一名打击犯罪的“公诉人”成功转型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人”。


          专业精神准确判断罪与非罪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从“公诉生手”向“公诉能手”转变的过程中,李芬办理的一起公司股东涉嫌职务侵占案件,使她进一步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初看案卷材料,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似乎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深入探究之后,李芬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职务侵占案,案情涉及公司股权回购、公司减资等有关公司法的专业知识,即使大学时期学习了相关课程,但案件的复杂程度及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已经远远超出她的知识储备。秉着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李芬认真研读理论学说,搜集大量类似判例,一遍遍翻看案件证据材料,听取多方意见,最终认定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实质上是公司股权回购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经过三次检委会讨论、两次向上级检察院汇报,最终检委会采纳了李芬的意见。李芬以自己的专业精神维护了刑法的谦抑性。


          从事公诉工作期间,李芬共办理刑事公诉案件400余件,提起公诉的案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积极适应岗位变化在改革的浪潮中做新时代检察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全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开展了内设机构改革。在改革的浪潮中,李芬有幸参与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改革发力期,成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部门的一员。


          今年1月,莲都区检察院敏锐地察觉到来自生鲜食品领域的安全隐患,在上级院的部署指导下,迅速对市区农贸市场生鲜畜禽肉品开展专项调查。当时李芬怀孕刚满三个月,还未完全克服孕早期的不适。“我可以,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面对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李芬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主动请缨履职,全程参与案件一线办理,多次前往菜市场、屠宰场调查取证。公益诉讼的取证工作往往需要上山下乡,跋山涉水,风吹日晒是常有的事。“有幸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践行者,能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一份自己的力,这点辛苦算什么呢!”李芬笑着说。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同时也是奋斗在司法第一线的青年检察干警,李芬同志坚守初心,甘于奉献,敢于担当,以“丽水之干”的精神,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着新时代检察人的智慧和力量。


    供稿: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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