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三敢三比”丽水之干大比拼】“博士”邹利伟
时间:2020-09-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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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三敢三比”争当“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先锋人物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方案,9月7日起,“丽水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分批刊登两级院推荐的候选对象先进事迹,以此为契机,激发检察干警自强不息的志气、开拓进取的锐气、奋发图强的勇气,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展现检察担当。

          他不是博士,但院里的年轻人都喜欢叫他“邹博士”,因为在大家眼里,他就是一个“博士”级的存在——酷爱钻研法律知识,擅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所办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受邀参加最高检新闻发布会,发言内容被《人民日报》报道。他就是丽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邹利伟。


          办好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证据要求高,专业能力要求强,证据审查、运用,法律政策适用,容不得半点差错,尤其是大案、要案、黑恶案件,办案要求更为严格。邹利伟从检以来,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他先后成功办理了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金华市婺城区原区长郭慧强受贿案,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等案件,所办的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该案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的重要参照,邹利伟受邀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作了发言,对群众了解金融知识、自觉防范金融风险起了很好的以案释法作用,《人民日报》对其发言内容作了报道。


          创新工作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基础条件。邹利伟草拟了《关于在审查起诉环节加强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的规定(试行)》,创新认罪认罚教育工作机制,该规定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刑事检察会议上作为经验材料交流。他还参与草拟一审判决交叉审查、同步审查、听取律师对一审判决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创新刑事裁判的多重审查机制。


          惩治涉疫犯罪

          为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提供有效司法保障,邹利伟起草了《关于办理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工作细则》,并由市检察院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发布。该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涉疫情案件办案的原则、机制,为加强全市公检法司四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他还负责全市疫情刑事案件的指导工作,积极履行司法职责,切实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为全市疫情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钻研刑检业务

          邹利伟善于钻研刑事检察业务,他先后荣获丽水市优秀公诉人、明星公诉人,浙江省优秀公诉人,入选全省刑事检察人才库,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丽水市担当作为好干部。撰写的《做好庭前准备,实现有效质证》、《建立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分别为《检察日报》法学专家与员额检察官共同探讨出庭公诉质证策略与方法、法学专家与检察人员共同探讨——检察机关如何有效落实对民营企业保护等两个专题刊载,并被高检院公众号转发。撰写的《怎样办理典型、有影响案件》被《检察调研与指导》刊载。邹利伟还多次受国家检察官学院邀请,为全国检察学员授课,其理论业务水平获得广泛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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