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
【“三敢三比”丽水之干大比拼】吴伟胜:细微之处见真章
时间:2020-09-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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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三敢三比”争当“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先锋人物大比拼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方案,9月7日起,“丽水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分批刊登两级院推荐的候选对象先进事迹,以此为契机,激发检察干警自强不息的志气、开拓进取的锐气、奋发图强的勇气,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展现检察担当。


          吴伟胜,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遂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从检30年来,他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检察官的使命担当,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10次、先进党员2次、全市维稳工作先进个人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尽心尽责,当好“案件管家”


          2017年下半年,吴伟胜从侦查监督岗位转到案件管理岗位。走上新岗位的吴伟胜,首先从熟悉业务入手,上至管理制度,下至具体流程操作,都努力学懂吃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基本掌握了案件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做好案件管理的关键在于将所有规定落到实处,不折不扣执行。”吴伟胜说。为当好“案件管家”,吴伟胜围绕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统计检察业务考核等各项工作,建起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四位一体”的案件管理机制。通过严抓案卡填录,确保信息全面准确;聚焦文书制作,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强化流程监控,助推办案效率提升;严格质量评查,发挥监督预防效果。


          不畏艰难,力促规范司法


          作为行使内部监督职责的一员,吴伟胜的工作准则就是“决不凑合”。他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这一重要手段,严查司法不规范之处,督促办案人员及时纠正,确保案件质量。为明确案件评查依据,他推动出台了《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并通过全面评查与重点案件、全案评查与重点环节、小组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被评查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评议,并逐案制作评查登记表,做到全面记录、全程留痕。



          针对评查出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并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参考,倒逼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意识。同时,注重总结提炼,针对典型案件深挖案件成因,突出精品案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铆足干劲,查找补齐短板


          遂昌是全省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试点,也是全市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吴伟胜带头学习该模式下操作流程等知识,并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的具体沟通协调把关作用,高效推动该项工作落细落实。今年3月以来,除不列入单轨制的特殊案件外,全县全部刑事案件均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流转。

          在推进过程中,吴伟胜发现,电子卷宗质量是否可靠是单轨制办案模式能否高效运行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卷宗质量,他独创看管辖、看文书、看卷宗、看证据、看提押“五看”受案工作法,确保电子卷宗能够满足办案需要。在此基础上,他还推动出台《遂昌县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卷宗归档保管暂行规定》、《遂昌县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卷宗归档保管暂行规定》等,并引导干警设计电子卷宗质量核查系统,该设计方案获评“浙江省智慧检察创新应用设计十佳方案”。


    供稿:遂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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